出售假冒商品:
規則解讀:
一、 違反“出售假冒商品”規則,將會受到怎樣的處理?
根據不同的違規情形,淘寶將給予相應的違規處理措施:
規則情形 |
處理措施 |
違規糾正 |
違規計分 |
出售假冒商品: |
查封賬戶、限制發貨 |
刪除會員所發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包括出售中的商品及線上倉庫中的商品 |
賣家因出售假冒商品的嚴重違規行為扣分將單獨累計,不與其他嚴重違規行為合并計分。因出售假冒商品扣分累計達到24分及以上的,該年不進行清零,以24分計入次年;次年新增嚴重違規扣分未達24分的,于該年12月31日24時清零。累計扣分達48分及以上的,查封賬戶。 |
(二)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嚴重的,每次扣24分; |
刪除店鋪、下架所有商品、限制創建店鋪21天、限制發布商品21天、店鋪屏蔽21天、限制發送站內信、限制社區功能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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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通過信息層面判斷的,每件扣2分(3天內不超過12分);實際出售的,每次扣12分。具備特殊情形的,只刪除不扣分。 |
實際出售的:限制發布商品14天、店鋪屏蔽14天、限制創建店鋪14天、限制發送站內信、限制社區功能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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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信息層面判斷的:每累計扣分達12分,給予限制發布商品、店鋪屏蔽7天的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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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為出售假冒、盜版商品提供便利條件的,每次扣2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12分。 |
每累計扣分達12分,給予限制發布商品、店鋪屏蔽7天、限制創建店鋪7天、限制發送站內信、限制社區功能7天的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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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違反上述情形的賣家 |
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店鋪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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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違反上述情形的商品 |
給予兩個工作日的單個商品監管進行系統排查 |
二、 “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是指哪些行為?舉例說明。
1、雖經司法、行政機關認定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但尚不構成手段惡劣或數額巨大或造成嚴重后果或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各級人民法院通過判決等司法文書或工商、版權、專利、海關等行政機關通過行政處罰等行政文書認定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但其手段、數額、后果均不構成嚴重的。
2、賣家所出售的商品經購買并由賣家自認或經鑒定為假冒、盜版商品。
如:賣家出售的商品被購買后,賣家通過旺旺聊天等方式自認為假冒、盜版商品或權利人出具鑒定報告,鑒定該商品為假冒、盜版商品。
三、 “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嚴重的”,是指哪些行為?舉例說明。
1、通過信息層面判斷賣家大量或全店出售假冒、盜版商品;
2.、出售的假冒、盜版商品給消費者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害;
如:某賣家銷售假冒某品牌浴霸,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該浴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消費者受傷或燒毀浴室,但該情形不包括浴霸本身的價值損毀。
3、賣家多次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嚴重(賣家在3天內出現的違反第三項通過信息層面判斷的違規行為視為1次。)若賣家同時存在本規則第一項所述情形的,則根據第一項規定處理。
四、如何理解通過信息層面判斷的違規行為3天內視為1次?
如:賣家因出售假冒商品于4月1日扣2分,4月2日扣2分,4月3日扣8分,視為出售假冒商品違規1次。違規扣分總計12分(3天不超過12分)。若4月4日賣家再次因出售假冒商品扣2分,則視為第2次違規。
五、 “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特別嚴重”,是指哪些行為?舉例說明。
1、經司法、行政機關認定賣家銷售假冒、盜版商品,手段惡劣或數額巨大或造成嚴重后果的,或者被追究或可能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李某開設網店,銷售假冒“CUCCI”、“BURBERRY”、“PRADA”等國際著名品牌的商品,非法牟利數百萬元,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
2、賣家通過不正當方式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影響惡劣的。
如:賣家反復使用他人賬戶多次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造成惡劣影響。
六 、 “為出售假冒、盜版商品提供便利條件”是指哪些行為?舉例說明。
1、通過阿里媽媽營銷推廣平臺(鉆石展位、淘寶直通車等),推廣假冒、盜版商品或信息,且規避推廣平臺的管理措施,為出售假冒、盜版商品賣家提供便利條件。
例如:賣家A在通過鉆石展位推廣信息審核后,擅自修改推廣信息內容,將推廣結果指向賣家B的商品,且經淘寶核實該商品為假冒商品,則賣家A視為為出售假冒、盜版商品提供便利條件。
七、 “對利用阿里媽媽營銷推廣平臺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賣家,淘寶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升級處理。”淘寶將如何升級處理?
升級處理是指,淘寶將在原違規情形的基礎上升級一檔給予處理。
如:賣家的行為符合“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嚴重”的情形,按規則應扣24分,并給予對應的處理措施,但因賣家利用了鉆石展位推廣其假冒、盜版商品的信息,則給予升級處理,視為“出售假冒、盜版商品情節特別嚴重”,扣48分,查封賬戶并限制發貨。
八、 “通過信息層面判斷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按件扣分,為什么要設置“三日內不超過十二分”?
設置“三日內不超過十二分”,目的在于給予賣家一次整改的機會,不至于使這賣家因售賣多件假冒商品一次被累計扣分四十八分,從而避免規則只起到懲罰而未起到教育的作用。
九、 “出售假冒商品”的行為,淘寶網是如何發現和判斷的?
淘寶網發現的渠道有三種,權利人投訴、消費者維權投訴和淘寶抽檢抽查,其中權利人投訴是最主要的渠道。
淘寶網對假冒、盜版商品采取人工介入判斷,以普通人的眼光,綜合權利人提交的投訴材料與賣家反通知材料進行綜合評判。
十、 “出售假冒商品”被扣分,如何提交反通知?反通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如賣家在收到侵權投訴后,可以在我的淘寶--我是賣家--舉報管理--我收到的知識產權投訴中進行申訴,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反通知提供的材料可以是合法的進貨憑證、商場購物小票、授權證明資料等能證明賣家出售的商品為正品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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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淘寶網出售假冒商品認定和處罰規則與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