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私募大佬”徐翔受審后, 華潤 (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宋林也即將出現在審判席。
12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發布消息,對 華潤 (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宋林涉嫌受賄、貪污案提起公訴。
該消息稱 華潤 (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宋林涉嫌受賄、貪污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宋林利用擔任 華潤 (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利用擔任 華潤 創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華潤 (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額公共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宋林落馬的標志性事件要追溯到2010年對山西金業的上百億元并購案中,在這起收購中古交市的原相、中社和紅崖頭三個煤礦的估值僅為1.4億元,根據相關規定, 華潤 只需支付原估值的1.4億元,外加1.4億元的經濟補償,即2.8億元即可獲得這三個煤礦的控制權。
但 華潤 電力最終繞過政府批示文件,執意以市場化評估方式,最終多支付高達65億元予金業集團,整個過程或涉嫌國有資產流失。
另外雙方簽署的《資產轉讓協議》中表明了三個煤礦的采礦權應在三個月內,即2010年8月前轉至雙方合資的公司名下,否則山西金業應歸還 華潤 電力支付的所有款項,并支付收購價的20%作違約金。但在 華潤 電力公布已獲得中社和紅崖頭煤礦的探礦權時,交易已經過期, 華潤 電力卻一直執行交易,并提供抵押貸款在內的44億元額外收購代價,令整體交易代價達123億元。
這其中的交易與恩怨牽涉到三位晉籍大亨張新明、邢利斌、呂中樓,張與呂因資產糾紛反目,之后張便將金業打包出售給 華潤 , 華潤 在山西的合伙人之一聯盛集團董事長邢立斌則為此次收購的中間人之一。
此后宋林被多方舉報卻一直相安無事,而呂中樓也被指為舉報的推手之一,直到2014年新華社《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王文志的舉報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此次舉報或許并非是宋林落馬的第一推動力,根據《南方周末》報道,王岐山曾放話要將審計、清查、整頓與反腐肅貪工作結合,“絕不半途而止,絕不知難而退,絕不留尾巴。”“三絕”的直接產物便是4月11日起對 華潤 、中糧、中信、光大國際和招商局等五大在港中資集團進行全面審計。由中紀委方面介入審計工作,其性質將不同于國家審計署的例行公事,宋林只不過在這個特殊的時間點成了“出頭鳥”。
在宋林被調查之后, 華潤 開始陷入人事動蕩: 華潤 金融CEO吳丁被查, 華潤 置地董事會副主席王宏琨“因個人健康原因”辭職等等。而在宋林案發后, 華潤 現已卸任的 華潤 總經理喬世波與 華潤 各高管已經到 華潤 旗下各企業一線視察,以“穩定局面,度過當下的艱難時刻”。
令人唏噓的是,這位對 華潤 有著頗多貢獻的“太平紳士”在 華潤 的口碑開始急轉直下。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接替宋林的傅育寧在內部講話時表示,“我們眼中的那個宋林年輕、有活力;有能力、有經驗;有追求、有事業心;積極向上、陽光自信。而今天,當這些外衣被逐一剝去時,我們看到的卻是另外一個宋林,我們不由驚嘆,原來他和我們并不是一路人啊!如今真實的宋林,可謂‘于國不忠、于企不誠、于人不義、于家不情’。”
宋林案同時波及到一些房企,協信董事長吳旭因此被協助調查,宋林案是否會在商界牽出更大波瀾,目前尚不得而知。
12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發布消息,對 華潤 (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宋林涉嫌受賄、貪污案提起公訴。
該消息稱 華潤 (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宋林涉嫌受賄、貪污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宋林利用擔任 華潤 (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利用擔任 華潤 創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華潤 (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額公共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宋林落馬的標志性事件要追溯到2010年對山西金業的上百億元并購案中,在這起收購中古交市的原相、中社和紅崖頭三個煤礦的估值僅為1.4億元,根據相關規定, 華潤 只需支付原估值的1.4億元,外加1.4億元的經濟補償,即2.8億元即可獲得這三個煤礦的控制權。
但 華潤 電力最終繞過政府批示文件,執意以市場化評估方式,最終多支付高達65億元予金業集團,整個過程或涉嫌國有資產流失。
另外雙方簽署的《資產轉讓協議》中表明了三個煤礦的采礦權應在三個月內,即2010年8月前轉至雙方合資的公司名下,否則山西金業應歸還 華潤 電力支付的所有款項,并支付收購價的20%作違約金。但在 華潤 電力公布已獲得中社和紅崖頭煤礦的探礦權時,交易已經過期, 華潤 電力卻一直執行交易,并提供抵押貸款在內的44億元額外收購代價,令整體交易代價達123億元。
這其中的交易與恩怨牽涉到三位晉籍大亨張新明、邢利斌、呂中樓,張與呂因資產糾紛反目,之后張便將金業打包出售給 華潤 , 華潤 在山西的合伙人之一聯盛集團董事長邢立斌則為此次收購的中間人之一。
此后宋林被多方舉報卻一直相安無事,而呂中樓也被指為舉報的推手之一,直到2014年新華社《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王文志的舉報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此次舉報或許并非是宋林落馬的第一推動力,根據《南方周末》報道,王岐山曾放話要將審計、清查、整頓與反腐肅貪工作結合,“絕不半途而止,絕不知難而退,絕不留尾巴。”“三絕”的直接產物便是4月11日起對 華潤 、中糧、中信、光大國際和招商局等五大在港中資集團進行全面審計。由中紀委方面介入審計工作,其性質將不同于國家審計署的例行公事,宋林只不過在這個特殊的時間點成了“出頭鳥”。
在宋林被調查之后, 華潤 開始陷入人事動蕩: 華潤 金融CEO吳丁被查, 華潤 置地董事會副主席王宏琨“因個人健康原因”辭職等等。而在宋林案發后, 華潤 現已卸任的 華潤 總經理喬世波與 華潤 各高管已經到 華潤 旗下各企業一線視察,以“穩定局面,度過當下的艱難時刻”。
令人唏噓的是,這位對 華潤 有著頗多貢獻的“太平紳士”在 華潤 的口碑開始急轉直下。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接替宋林的傅育寧在內部講話時表示,“我們眼中的那個宋林年輕、有活力;有能力、有經驗;有追求、有事業心;積極向上、陽光自信。而今天,當這些外衣被逐一剝去時,我們看到的卻是另外一個宋林,我們不由驚嘆,原來他和我們并不是一路人啊!如今真實的宋林,可謂‘于國不忠、于企不誠、于人不義、于家不情’。”
宋林案同時波及到一些房企,協信董事長吳旭因此被協助調查,宋林案是否會在商界牽出更大波瀾,目前尚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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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因受賄罪、貪污罪被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