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爆發的以“三鹿” 奶粉 為首的含三聚氰胺毒 奶粉 事件已經過去16個月了,“三鹿”兩犯也已經于2009年11月24日被執行死刑。然而,近期含三聚氰胺的毒 奶粉 又“死灰復燃”,為什么會這樣呢?
我想從表面上看最大的罪魁禍首應該算是“限量三聚氰胺”。
所謂“限量三聚氰胺”,說來還有點話長,當年毒 奶粉 事件爆發之后,08年10月8日,有關部門權衡了各方利益之后發布了一個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8年第25號)》。該公告規定:一、嬰幼兒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高于1mg/kg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二、液態奶(包括原料乳)、 奶粉 、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于2.5mg/kg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于2.5mg/kg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上述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當時,有關官員和御用專家一再強調這個含量很少,是難以避免的,并解釋說:“由于食品接觸的環境,有可能有非常少量的三聚氰胺存在,所以我們不能把它規定是零,也不能規定不得檢出。”這其實就為今天的毒 奶粉 “死灰復燃”留下了伏筆。
眾所周知,只要允許存在,就可以把過去的毒 奶粉 通過稀釋的辦法把有毒物質稀釋到符合標準,有許多網友曾在筆者的《限量三聚氰胺,中國品牌之殤》一文中留言。例如“明明可以達到0,卻要加碼,連傻子都知道那些朝連的 奶粉 拿回去稀釋不就合格了么,還不是企業那些商人與官員勾結的產物。”又如“今天看到對三氯氰胺(melamine)限量的公告,實在是很是別扭,怎么看都是覺得,只要是單一食品吃不死人就沒關系,就是說,同時喝了牛奶、吃了蛋糕、和餅干、奶酪和蛋撻,泡芙,加奶咖啡什么的,超量翹辮子了,誰也不用負責任,因為國家規定地量都沒超,吃死活該…”等等。
當然,稀釋也是很麻煩的,因此便有商人連稀釋都懶得搞了,這便有了09年11月被查封的陜西金橋乳業的事件。早在08年,金橋乳業 奶粉 約5噸 奶粉 檢出含有三聚氰胺。后來,企業負責人劉平通過調換合格產品通過了復檢。2009年9月初劉平把這些問題 奶粉 重新包裝成5噸全脂淡 奶粉 ,連同2009年9月生產的未經檢驗的5噸全脂乳粉,一起套用2009年7月生產的4個批次,于9月6日銷往廣西。如此推斷,這些被查處的毒 奶粉 只不過是冰山一角,事實上,我們可能已經喝掉不少當年查封的毒 奶粉 ,因為國家從來都沒有公布當年回收的毒 奶粉 的銷毀情況。
倘若當初,三聚氰胺的含量規定為零或不得檢出,料想玩這樣的小聰明的老板會少一些,因為只要檢出有那就沒戲了,這樣就會大大降低降低那些不法商人的僥幸心理。至于為什么會制定這樣禍國殃民的限量三聚氰胺的標準,在這里我就不多言的。因為更加可怕的事情今天又被媒體披露了出來,2009年最后一天公布的上海熊貓 奶粉 被查封的消息其實“被保密”了8個月。如此地“寵幸”這些企業和品牌,實在是匪夷所思。其中的原因還是請大家自己去體悟吧。我若說出來,也難免會被“和諧”掉的,還請大家見諒!
我想從表面上看最大的罪魁禍首應該算是“限量三聚氰胺”。
所謂“限量三聚氰胺”,說來還有點話長,當年毒 奶粉 事件爆發之后,08年10月8日,有關部門權衡了各方利益之后發布了一個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8年第25號)》。該公告規定:一、嬰幼兒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高于1mg/kg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二、液態奶(包括原料乳)、 奶粉 、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于2.5mg/kg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于2.5mg/kg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上述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當時,有關官員和御用專家一再強調這個含量很少,是難以避免的,并解釋說:“由于食品接觸的環境,有可能有非常少量的三聚氰胺存在,所以我們不能把它規定是零,也不能規定不得檢出。”這其實就為今天的毒 奶粉 “死灰復燃”留下了伏筆。
眾所周知,只要允許存在,就可以把過去的毒 奶粉 通過稀釋的辦法把有毒物質稀釋到符合標準,有許多網友曾在筆者的《限量三聚氰胺,中國品牌之殤》一文中留言。例如“明明可以達到0,卻要加碼,連傻子都知道那些朝連的 奶粉 拿回去稀釋不就合格了么,還不是企業那些商人與官員勾結的產物。”又如“今天看到對三氯氰胺(melamine)限量的公告,實在是很是別扭,怎么看都是覺得,只要是單一食品吃不死人就沒關系,就是說,同時喝了牛奶、吃了蛋糕、和餅干、奶酪和蛋撻,泡芙,加奶咖啡什么的,超量翹辮子了,誰也不用負責任,因為國家規定地量都沒超,吃死活該…”等等。
當然,稀釋也是很麻煩的,因此便有商人連稀釋都懶得搞了,這便有了09年11月被查封的陜西金橋乳業的事件。早在08年,金橋乳業 奶粉 約5噸 奶粉 檢出含有三聚氰胺。后來,企業負責人劉平通過調換合格產品通過了復檢。2009年9月初劉平把這些問題 奶粉 重新包裝成5噸全脂淡 奶粉 ,連同2009年9月生產的未經檢驗的5噸全脂乳粉,一起套用2009年7月生產的4個批次,于9月6日銷往廣西。如此推斷,這些被查處的毒 奶粉 只不過是冰山一角,事實上,我們可能已經喝掉不少當年查封的毒 奶粉 ,因為國家從來都沒有公布當年回收的毒 奶粉 的銷毀情況。
倘若當初,三聚氰胺的含量規定為零或不得檢出,料想玩這樣的小聰明的老板會少一些,因為只要檢出有那就沒戲了,這樣就會大大降低降低那些不法商人的僥幸心理。至于為什么會制定這樣禍國殃民的限量三聚氰胺的標準,在這里我就不多言的。因為更加可怕的事情今天又被媒體披露了出來,2009年最后一天公布的上海熊貓 奶粉 被查封的消息其實“被保密”了8個月。如此地“寵幸”這些企業和品牌,實在是匪夷所思。其中的原因還是請大家自己去體悟吧。我若說出來,也難免會被“和諧”掉的,還請大家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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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毒奶粉為何“死灰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