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零售企業(yè) 新華百貨 (600785.SH)的控制權之爭仍未結束,最大股東與控股股東依然顯現(xiàn)出分家的“怪相”。 新華百貨 最新公布的股東大會結果顯示,寶銀系在爭奪 新華百貨 控制權時再次敗給物美系。
根據 新華百貨 2016年股東大會決議,崔軍旗下上海寶銀與上海兆贏關于改選六名董事、實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以及設立全資私募基金子公司的提案均未獲得通過。
截至6月9日,崔軍旗下寶銀系共持有 新華百貨 32.94%的股票,為 新華百貨 最大股東。物美控股持股為30.93%,為第二大股東。不過,由于寶銀系尚未能改選董事會,物美控股仍掌握上市公司控制權。
過去兩年多,崔軍與其控制的寶銀系六度舉牌 新華百貨 ,并要求重新提名董事以及設立私募基金子公司,但均遭遇失敗。此外,寶銀系也曾多次拋出高送轉議案,試圖借道股本擴容來防止 新華百貨 因公眾持股量降至25%以下而退市。
目前物美系與寶銀系合計持有的 新華百貨 股份達到63.87%。
根據寶銀系5月份披露的信息,當時 新華百貨 社會公眾股東持股僅比《證券法》規(guī)定的25%高出約6.6%。如果寶銀系與物美系的股權站繼續(xù)拉鋸,那么社會公眾持股比例可能降至25%以下,觸發(fā)退市。
這就令高送轉方案與寶銀系獲得控制權捆綁在了一起。如果 新華百貨 通過10股轉8股的分配方案,其股本將增大至4億股以上。而根據《證券法》,股本超過4億股的上市公司,公眾持股最低只需維持在10%。
中小股東對于寶銀系爭奪控制權似乎并不買賬。股東大會文件顯示,寶銀系提出的三項提案所獲贊成票在38%左右,僅略高于其持股比例,而反對票卻達到約60%。
新華百貨 與寶銀系的控制權爭奪早已陷入“鏖戰(zhàn)”,鬧上法庭已是家常便飯。
2015年4月,上海寶銀與上海兆贏在二級市場吸納 新華百貨 股份,導致合計持股比例超過5%,觸發(fā)舉牌。但兩家資管公司并未在三天內進行公告,也未停止買賣,只是自行以“公開信”方式進行披露。此后,寶銀系繼續(xù)增持,直至在2015年12月形成第六次舉牌。
新華百貨 在2016年1月將寶銀系告上法庭,認為寶銀系信披違法,存在違規(guī)增減持,并且操縱股價。該公司還稱,寶銀系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披露財務顧問與律師的核查意見,屬于違法。
寧夏法院做出了對 新華百貨 有利的判決,并凍結了寶銀系所持大部分股票。不過,法院在2016年2月就解除了對相關股份表決權、提案權等股東權利的限制, 新華百貨 要求寶銀系不得行使投票權的要求也被駁回。
此后寶銀系發(fā)起反擊,于同月起訴 新華百貨 在股東大會上擅自剝奪其股東表決權。寶銀系認為, 新華百貨 在定增時將其資管公司排除在外,但股東大會上卻要求回避表決,違反了《公司法》,因此索賠2000萬元。
但寧夏法院稱,寶銀系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不是關聯(lián)股東,因此駁回了寶銀系的起訴。寶銀系隨后進行了上訴,但上訴被駁回。
新華百貨 2015年5月發(fā)布定增預案,但之后崔軍的舉牌打亂了公司計劃,如果按照原有計劃執(zhí)行,公司將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因此 新華百貨 修改了方案,并將崔軍排除在外。不過,崔軍雖然輸了官司,但 新華百貨 的定增也因此流產。
2016年9月, 新華百貨 董事會換屆選舉導致寶銀系與物美系硝煙再起。寶銀系指責上市公司沒有按照《公司章程》提前三天通知臨時董事會會議的召開,而是提前一天。不過,法院駁回了寶銀系的起訴。
新華百貨 6月29日收盤跌1.86%,至23.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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