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第一條 【目的及依據】為維護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正常運營秩序,保障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賣家的合法權益,根據《淘寶平臺服務協議》、《淘寶規則》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規范適用于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的所有賣家和買家。
第三條 【效力級別】本規范是對《淘寶規則》的有效補充。《淘寶規則》中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未有規定或本規范有特殊規定的,按照本規范執行。
第四條 【類目范圍】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下設四個一級類目,分別是服務市場、裝修設計/施工/監理、本地化生活服務、網店/網絡服務/軟件。賣家有權自行選擇一個或多個類目經營。在線洗衣特指本地化生活服務下二級類目“在線清洗”中除葉子類目鞋/衣/包修補、洗衣券外的其他類目。
第二章 生活服務市場
第一節 準入
第五條 【準入】淘寶網賣家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入駐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
(一) 加入淘寶網消費者保障服務,并根據類目要求在支付寶賬戶中繳存足額的保證金;
(二) 一般違規行為累計扣分未滿四十八分的,嚴重違規行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計扣分未滿二十四分的,出售假冒商品累計扣分未滿二十四分的;
(三) 經營淘寶網網店/網絡服務/軟件類目下的二級類目充值平臺軟件/加款卡商品的充值平臺軟件商及充值平臺代理商須經淘寶審核備案,且需符合該二級類目的準入條件;
第二節 經營要求
第六條 【商品發布】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的賣家都須遵守《淘寶禁售商品管理規范》及《淘寶規則》中關于商品發布的相關規定. 淘寶網網店/網絡服務/軟件類目下充值平臺軟件/加款卡二級類目的賣家發布的商品需在授權范圍內;
第七條 【行為規范】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的賣家須遵守《淘寶規則》中關于市場管理、違規行為的相關規定。
第三節 違規處理
第八條 【違規處理】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則對賣家進行處理。
第四節 清退
第九條 【清退】賣家若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將被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清退:
(一) 賣家已退出消費者保障服務的;
(二) 退款成功率等指標不符合類目指定標準的;
(三) 一般違規行為累計扣分滿四十八分的,嚴重違規行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計扣分滿二十四分的,出售假冒商品累計扣分滿二十四分的;
第十條 淘寶網網店/網絡服務/軟件類目下二級類目充值平臺軟件/加款卡的充值平臺軟件商或充值平臺代理商,若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將被淘寶網網店/網絡服務/軟件下二級類目充值平臺軟件/加款卡永久清退:
(一) 發布授權范圍外的商品;
(二) 經營期間不再符合該二級類目的準入標準;
(三) 12個月內同一軟件商名下,不再符合準入標準的代理商比例大于等于15%或12家,軟件商將被清退。
第十一條 【退出再入駐】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的賣家退出再入駐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 因退出消費者保障服務而被生活服務市場清退的賣家,重新加入消費者保障服務且繳納相應保證金后即可提交入駐申請;
(二) 被清退的賣家(因退出消費者保障服務被清退的除外),自清退之日起六個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駐申請;
(三) 被清退兩次的賣家(因退出消費者保障服務被清退的除外),永久禁止入駐;
第三章 在線洗衣
第一節 服務保障及行為規范
第十二條 發布在線洗衣商品的賣家若發生以下行為,應按下述要求處理:
(一) 【衣物未清洗干凈的】
1、 衣物上有頑固性污漬,賣家在清洗前需提前告知買家,如買家仍堅持洗滌,后續未清洗干凈的,賣家無需承擔任何責任。未提前告知買家,而造成衣物未清洗干凈的,賣家免費進行再清洗,如重洗1次仍未洗凈,賣家需退還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
2、 衣物上有非頑固性污漬未清洗干凈的,賣家免費進行再清洗。如重洗1次仍未洗凈,賣家需退還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
3、 因賣家原因需要重洗的,衣物寄送的來回運費由賣家承擔。
(二) 【衣物丟失】
1、 因賣家原因導致衣物丟失,賣家除退還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外,還需根據購衣憑證標注的價格、時間實行折價賠償。無法出示購物憑證的,賣家按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的最高20倍予以賠償。
2、 由于物流原因發生丟失的,賣家須根據購衣憑證標注的價格、時間實行折價先行予以賠償,無法出示購物憑證的,賣家按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的最高20倍予以賠償。衣物未清洗前物流原因發生丟失的,賣家需同時退還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后續賣家可向快遞公司追責賠償。
(三) 【衣物損壞】
1、 賣家在洗衣前,判斷衣物因穿著已久等原因可能導致衣物清洗后損壞,需提前告知買家,如買家仍堅持洗滌而造成的問題,賣家無需承擔任何責任。賣家未提前告知買家,造成衣物損壞的,按本項第4條、第5條處理。
2、 若買家所要求的洗滌方式不合理或者衣物洗滌標示有誤,賣家應在清洗前向買家說明正確的洗滌方式。若溝通后買家仍堅持原洗滌方式而造成的問題,賣家無需承擔任何責任。賣家未提前告知買家,造成衣物損壞的,按本項第4條、第5條處理。
3、 由于賣家原因導致配件、拉鏈等配飾損壞,賣家需及時告知買家,在征得買家同意后可幫買家進行修復,同時需退還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如買家不同意修復或對修復結果不滿意的,賣家可按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的最高3倍予以賠償。
4、 其他因賣家原因造成衣物輕微損壞,且不影響穿著的,賣家在退回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給買家的同時,按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的3倍予以補償。
5、 其他因賣家原因造成衣物損壞,且衣物無法再穿著的,賣家除退還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外,還需根據購衣憑證標注的價格、時間實行折價賠償。無法出示購物憑證的,賣家按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的最高20倍予以賠償。
第十三條 【違規處理】
淘寶網在線洗衣賣家違反本規范第十二條相關規定,除按本規范進行賠付外,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中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對賣家進行每次扣4分處理。
第十四條 本規范自2014年12月16日首次生效,2015年6月16日最新修訂生效。
第十五條 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用戶的行為,發生在本規范生效或修訂之前的,適用當時的相關規范;發生在本規范生效或修訂之后的,適用本規范。
《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管理規范》實施細則
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管理規范定義表
1、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是為淘寶會員提供維修、設計、保潔、搬家、保姆、裝修施工等各類生活服務的網絡交易市場。
2、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賣家:指在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發布商品的賣家的統稱,本規范中或簡稱為“賣家”。
3、充值平臺軟件商:指在淘寶網網店/網絡服務/軟件類目下的二級類目充值平臺軟件/加款卡商品下,向淘寶會員及代理商提供軟件及相關服務的軟件商。本規范中簡稱“軟件商”,必須經淘寶網審核備案。
4、充值平臺代理商:指在淘寶網網店/網絡服務/軟件類目下的二級類目充值平臺軟件/加款卡商品下,向淘寶會員提供軟件及相關服務的淘寶賣家。本規范中簡稱“代理商”,需由軟件商提供名單,淘寶網審核備案。
5、在線洗衣:淘寶平臺上衣物鞋包等清洗服務類商品。買家在線上購買,賣家提供上門收取衣物鞋包,并清洗完畢送回的服務。
第一條 【目的及依據】為維護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正常運營秩序,保障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賣家的合法權益,根據《淘寶平臺服務協議》、《淘寶規則》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規范適用于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的所有賣家和買家。
第三條 【效力級別】本規范是對《淘寶規則》的有效補充。《淘寶規則》中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未有規定或本規范有特殊規定的,按照本規范執行。
第四條 【類目范圍】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下設四個一級類目,分別是服務市場、裝修設計/施工/監理、本地化生活服務、網店/網絡服務/軟件。賣家有權自行選擇一個或多個類目經營。在線洗衣特指本地化生活服務下二級類目“在線清洗”中除葉子類目鞋/衣/包修補、洗衣券外的其他類目。
第二章 生活服務市場
第一節 準入
第五條 【準入】淘寶網賣家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入駐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
(一) 加入淘寶網消費者保障服務,并根據類目要求在支付寶賬戶中繳存足額的保證金;
(二) 一般違規行為累計扣分未滿四十八分的,嚴重違規行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計扣分未滿二十四分的,出售假冒商品累計扣分未滿二十四分的;
(三) 經營淘寶網網店/網絡服務/軟件類目下的二級類目充值平臺軟件/加款卡商品的充值平臺軟件商及充值平臺代理商須經淘寶審核備案,且需符合該二級類目的準入條件;
第二節 經營要求
第六條 【商品發布】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的賣家都須遵守《淘寶禁售商品管理規范》及《淘寶規則》中關于商品發布的相關規定. 淘寶網網店/網絡服務/軟件類目下充值平臺軟件/加款卡二級類目的賣家發布的商品需在授權范圍內;
第七條 【行為規范】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的賣家須遵守《淘寶規則》中關于市場管理、違規行為的相關規定。
第三節 違規處理
第八條 【違規處理】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則對賣家進行處理。
第四節 清退
第九條 【清退】賣家若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將被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清退:
(一) 賣家已退出消費者保障服務的;
(二) 退款成功率等指標不符合類目指定標準的;
(三) 一般違規行為累計扣分滿四十八分的,嚴重違規行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計扣分滿二十四分的,出售假冒商品累計扣分滿二十四分的;
第十條 淘寶網網店/網絡服務/軟件類目下二級類目充值平臺軟件/加款卡的充值平臺軟件商或充值平臺代理商,若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將被淘寶網網店/網絡服務/軟件下二級類目充值平臺軟件/加款卡永久清退:
(一) 發布授權范圍外的商品;
(二) 經營期間不再符合該二級類目的準入標準;
(三) 12個月內同一軟件商名下,不再符合準入標準的代理商比例大于等于15%或12家,軟件商將被清退。
第十一條 【退出再入駐】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的賣家退出再入駐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 因退出消費者保障服務而被生活服務市場清退的賣家,重新加入消費者保障服務且繳納相應保證金后即可提交入駐申請;
(二) 被清退的賣家(因退出消費者保障服務被清退的除外),自清退之日起六個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駐申請;
(三) 被清退兩次的賣家(因退出消費者保障服務被清退的除外),永久禁止入駐;
第三章 在線洗衣
第一節 服務保障及行為規范
第十二條 發布在線洗衣商品的賣家若發生以下行為,應按下述要求處理:
(一) 【衣物未清洗干凈的】
1、 衣物上有頑固性污漬,賣家在清洗前需提前告知買家,如買家仍堅持洗滌,后續未清洗干凈的,賣家無需承擔任何責任。未提前告知買家,而造成衣物未清洗干凈的,賣家免費進行再清洗,如重洗1次仍未洗凈,賣家需退還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
2、 衣物上有非頑固性污漬未清洗干凈的,賣家免費進行再清洗。如重洗1次仍未洗凈,賣家需退還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
3、 因賣家原因需要重洗的,衣物寄送的來回運費由賣家承擔。
(二) 【衣物丟失】
1、 因賣家原因導致衣物丟失,賣家除退還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外,還需根據購衣憑證標注的價格、時間實行折價賠償。無法出示購物憑證的,賣家按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的最高20倍予以賠償。
2、 由于物流原因發生丟失的,賣家須根據購衣憑證標注的價格、時間實行折價先行予以賠償,無法出示購物憑證的,賣家按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的最高20倍予以賠償。衣物未清洗前物流原因發生丟失的,賣家需同時退還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后續賣家可向快遞公司追責賠償。
(三) 【衣物損壞】
1、 賣家在洗衣前,判斷衣物因穿著已久等原因可能導致衣物清洗后損壞,需提前告知買家,如買家仍堅持洗滌而造成的問題,賣家無需承擔任何責任。賣家未提前告知買家,造成衣物損壞的,按本項第4條、第5條處理。
2、 若買家所要求的洗滌方式不合理或者衣物洗滌標示有誤,賣家應在清洗前向買家說明正確的洗滌方式。若溝通后買家仍堅持原洗滌方式而造成的問題,賣家無需承擔任何責任。賣家未提前告知買家,造成衣物損壞的,按本項第4條、第5條處理。
3、 由于賣家原因導致配件、拉鏈等配飾損壞,賣家需及時告知買家,在征得買家同意后可幫買家進行修復,同時需退還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如買家不同意修復或對修復結果不滿意的,賣家可按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的最高3倍予以賠償。
4、 其他因賣家原因造成衣物輕微損壞,且不影響穿著的,賣家在退回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給買家的同時,按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的3倍予以補償。
5、 其他因賣家原因造成衣物損壞,且衣物無法再穿著的,賣家除退還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外,還需根據購衣憑證標注的價格、時間實行折價賠償。無法出示購物憑證的,賣家按該衣物對應交易款項的最高20倍予以賠償。
第十三條 【違規處理】
淘寶網在線洗衣賣家違反本規范第十二條相關規定,除按本規范進行賠付外,淘寶將依照《淘寶規則》中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對賣家進行每次扣4分處理。
第十四條 本規范自2014年12月16日首次生效,2015年6月16日最新修訂生效。
第十五條 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用戶的行為,發生在本規范生效或修訂之前的,適用當時的相關規范;發生在本規范生效或修訂之后的,適用本規范。
《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管理規范》實施細則
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管理規范定義表
1、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是為淘寶會員提供維修、設計、保潔、搬家、保姆、裝修施工等各類生活服務的網絡交易市場。
2、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賣家:指在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發布商品的賣家的統稱,本規范中或簡稱為“賣家”。
3、充值平臺軟件商:指在淘寶網網店/網絡服務/軟件類目下的二級類目充值平臺軟件/加款卡商品下,向淘寶會員及代理商提供軟件及相關服務的軟件商。本規范中簡稱“軟件商”,必須經淘寶網審核備案。
4、充值平臺代理商:指在淘寶網網店/網絡服務/軟件類目下的二級類目充值平臺軟件/加款卡商品下,向淘寶會員提供軟件及相關服務的淘寶賣家。本規范中簡稱“代理商”,需由軟件商提供名單,淘寶網審核備案。
5、在線洗衣:淘寶平臺上衣物鞋包等清洗服務類商品。買家在線上購買,賣家提供上門收取衣物鞋包,并清洗完畢送回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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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淘寶網生活服務市場管理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