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隨著生活節奏加快,網絡購物已日漸普及。近來,不少網店賣家為吸引消費者,打出“不滿意,可拒收、可退貨”的招牌。業內人士表示,寄送方式不同,快遞公司可以提供給消費者的服務權限也是不同的,拒收并非像賣家說的那么簡單。
案例一:網購遇假貨,卻無法拒收
最近,市民宋先生向我們反映,前段時間,他在網上購買了一件收藏品。但宋先生在簽收快件前,打開商品包裝卻發現商家寄來的是假貨。
宋先生便向送貨的郵政快遞人員提出拒收快件,但工作人員不同意。宋先生感到很不解:商家的廣告明明打出“可拒收、可退貨”,為什么快遞人員不能提供這項服務呢?
不過,宋先生仔細想想,郵政快遞拒絕提供拒收服務也情有可原:快遞工作人員已經完成了遞送的任務,商家發出的商品是假貨,這并不是郵局的責任。而商家打出“可拒收”招牌時,并未明確在何種條件下消費者可以拒收快件。
如何解決?寄送方式不同,消費者的權限也不同
那么,消費者在什么樣的情況下可以拒收快件呢?記者聯系了幾家快遞公司,其中多數公司的客服人員告訴記者,消費者拒收郵件是允許的,但這并不表示在任何情況下,消費者都可以無條件拒收。
市郵政速遞物流公司負責人劉安軍向記者介紹了兩種常見的網購方式及其中快遞公司所承擔的責任,以便向消費者說明,在何種情況下可以拒收快件。
首先,消費者需要弄清楚一個概念:快遞公司是處于商家與消費者之外的第三方物流。在不同的網購寄送方式中,第三方物流承擔著不同的責任,快遞公司可以提供給消費者的服務權限也是不同的。
另外,不管是在何種網購寄送方式中,只有在消費者簽收快件后,其所有權才由商家轉給消費者。一旦簽收后,第三方物流的任務已經完成,消費者不能再拒收。
案例二:普通快件:簽收前隨時可以拒收
普通快件是網購中最常見的一種,即消費者通過網絡付款后,商家通過快遞公司發貨給消費者。此時,快遞公司扮演的角色僅僅是保證快件完好,快速地從一方傳遞到另一方。只要在第三方物流的傳遞任務完成前,也就是在消費者簽收快件前,消費者都可以拒收。
如果消費者在商家發貨后突然改變主意,不想要該商品,可以在快遞員把貨物送到時直接簽字拒收,或是在接到快遞員電話時就表示拒收,不需要與快遞員見面。在這之前,消費者最好與商家做好溝通,以免因為拒收給自己帶來其他不必要的麻煩。
消費者簽收前,快件的所有權仍然歸商家所有。一般情況下,郵政與快遞公司和消費者在簽收前,都不能拆封或對快件做任何改變。如果消費者收到快件時,發現包裝有明顯破損或是因為擠壓而嚴重變形,可以在簽收前,要求在快遞員的見證下打開驗貨。如果發現貨物外觀有損壞,可以拒收。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種方式下,快遞公司僅扮演著傳遞者的角色,不需要對商家與消費者之間其他的消費協議負責。也就是說,郵局不需要為商品的品質,如衣物大小、布料成色、電子產品真假等方面負責。打開快件包裝后,消費者不能以此為理由拒收郵件。
案例三:貨到付款:對商品質量不滿可拒收
貨到付貨款也是一種常見的網絡購物方式。對消費者來說,這種方式與普通快件相比更保險:可以在見到商品實物后,再決定是否付款購買。
這種先驗貨、后付款的方式,決定了在簽收前,無論快件包裝是否完好,只要消費者與快遞員共同填寫一份開拆證明,就可以開箱驗貨了。
此時,作為第三方物流的快遞公司接受商家授權收取貨款,消費者拒收快件的權限也增大了,消費者拒收郵件的原因不再僅限于商品外觀有損壞。如果消費者對商品的質量不滿,或商家沒有按照消費協議寄送來相應的商品,消費者只需寫明拒收原因,就可以拒收。
但是,與現場購物不同,貨到付貨款仍然存在一定的購物風險,因第三方物流并非商家,其能提供給消費者的驗貨服務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消費者在驗貨時只能打開商品的“第一種包裝”。所謂“第一種包裝”,就是不能影響產品本來面貌的包裝,如郵件包裝、產品外箱等。消費者并不能打開某些商品上不可復原的瓶蓋、包裝袋、保護膜等內包裝。
同時,消費者驗貨也應以不影響商品的品質質量為前提。例如,試穿衣物類商品,或是給手機產品裝上SIM卡撥打電話都是不行的。這也是網購和現場購物的不同,希望消費者可以理解。
與普通快件相同,在收到或是簽收郵件之前,消費者也可以通過與快遞員電話聯系拒收或是當面簽字拒收.
小編總結:拒收對于網購來說,很普遍的現象,當我們看到商家說到可以拒收的提醒后,就會覺得拒收很簡單,可是實質卻不簡單,拒收的時候,快遞這方面很難落實到。小編今天就給大家分析分析,讓大家了解了其中的實質后,才能做到拒收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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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網購商品不滿意如何拒收快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