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員工僅繳納低基數工傷和生育險,漏繳社保一年可節省約1830萬元
一度被稱為“中國襪王”的 浪莎 集團,幾年前就被媒體曝出偷漏職工保險。時至今日,情況似乎并沒得到改善。
“在 浪莎 ,辭職時幾乎沒有人能把工資全部要回來,而且大部分員工都沒有繳齊社保。” 8月29日,曾在 浪莎 控股集團工作過的員工丁廣平(化名)一臉無奈地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
據長江商報記者推算, 浪莎 集團一線工人大約是4200人。除去可能參保齊全的老員工,以3000名員工估算,僅僅是漏繳的養老、醫療、失業險三項, 浪莎 三期一年漏繳社保可省約1830萬元。
不過,9月3日當 浪莎 集團董事長翁榮金接受長江商報記者采訪時,他表示,所有員工都按勞動法規定繳納了社保。
每月給員工交10元工傷險
在位于義烏市四海大道的 浪莎 三期工業園,門口貼著 浪莎 招聘的公告。9月2日,長江商報記者以面試者身份聯系到負責招聘的王先生,“社保這塊,我們馬上要改成驗廠(簡單地理解就是檢查工廠)了,到時候就會按勞動法規定來繳”,王先生透露。
隨后,記者來到王先生安排的待上班廠區—— 浪莎 內衣一號大樓。廠內正在上班的員工告訴長江商報記者,他們只有工傷險,“要改成驗廠車間,社保是必備的,但是這件事情公司還沒有定”,一位員工對記者說。
此前,8月29日,曾經在義烏 浪莎 工作的丁廣平(化名)告訴長江商報記者,“ 浪莎 五險一金一律不給員工交,一旦發生工傷,只好自認倒霉。”記者了解到,丁廣平本人是2013年4月進入 浪莎 工作,工資被公司押兩個多月,工作到近90天才拿到第一個月的工資。進 浪莎 差不多40天后,他在上班期間發生了工傷 。
丁廣平稱,此后他前后找過義烏365行政中心、社保局、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街道辦事處、法律援助中心等機構尋求幫助,最后在義烏365行政中心獲悉, 浪莎 集團在自己工作的11個月中,給他交了7個月的每月約10元的工傷保險費。
長江商報記者在 浪莎 集團大樓內,看到的《 浪莎 管理制度》第29條寫著,“在工作崗位上不慎受傷屬實,醫療費憑病歷和正式發票予以報銷”。不過,丁廣平在 浪莎 工作大約40天后發生工傷,卻并沒有得到 浪莎 的任何醫藥補助。
丁廣平稱, 浪莎 稱將他上交的醫療費單弄丟了,沒有憑證可以報銷,他再次上門尋求報銷時, 浪莎 稱之前負責的員工已經離職,現在已經無法受理。“后來我找到財務,他們說工傷是自己工作造成的, 浪莎 不管。”
最后,丁廣平求助于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在其幫助下拿回了全部工資,但是仍未得到醫藥賠償和加班費用。
而與丁廣平同一天在2013年4月27日進 浪莎 的占先生也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直到去年2月份離開 浪莎 ,都沒有過任何保險。
北京盈利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良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五險一金就是國家強制性繳納的,即使是員工主動提出不繳納,在法律上這種請求也是無效的。”
自稱轉型遇陣痛保險負擔很重
在 浪莎 三期工業園內,長江商報記者還輾轉拿到一位在 浪莎 工作近兩年的在職女職工孫小梅(化名)的參保證明,證明顯示,這位女職工在2013年8月,也就是她剛剛入職后, 浪莎 為其繳納工傷險。工作大概一年后,也就是去年7月份左右,繳納生育險。其他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都沒有繳納。 以記者拿到的孫小梅今年7月份繳納的月繳費基數2420元來算,在其入職一年內, 浪莎 為其繳納了基數0.5%的工傷險,每月大概12元,這與丁廣平所述的每月10元左右的工傷險一致。
事實上,早在2011年底,就有媒體曝出 浪莎 股份為員工購買社保太低,彼時, 浪莎 董秘董中明如此回答:" 我們員工都是全國各地過來打工的,并不是每個人都需要買社保,有的人也不愿意買,員工的流動性也比較大,他們肯定也不愿意辦社會保險,義烏市政府要求企業只要滿足最低為30%的職工辦社保的要求即可。”
對此,9月7日,長江商報記者致電義烏當地社保部門,其工作人員表示,按照政策規定,所有員工都必須繳納五險一金,如果公司沒有為員工辦保險,員工可以訴訟。以前,義烏也確實有最低30%的企業員工參與社保這樣的規定,但是2011年新《社保法》正式實行之后,這種情況目前已經不存在了。
9月10日,長江商報記者聯系到 浪莎 股份董秘馬中明,他回應:“現在整個實體經濟都比較困難,轉型階段肯定會有陣痛。雖然我們國家有勞動法,但現在企業保險負擔很重。”
值得一提的是,記者在9月3日 浪莎 三期廠址采訪 浪莎 董事長翁榮金時,他表示,所有員工都按照勞動法規定繳納了社保。
每年漏繳員工社保或逾千萬
根據義烏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辦法》,社保繳費基數為1450元,單位為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為基數的12%,基本醫療保險為基數的7%,失業保險為2%,工傷保險為基數的0.5%,生育保險為基數的0.8%。義烏市2015年度企業職工個人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工資基數調整為2420元/月。按調整后的最低繳費工資基數調整為2420元/月計算,那么企業為每位員工每月所繳納的社保費最低也約為540元。
可見,那些繳納社保的員工,更多也只是有工傷、生育險,而工傷保險費用為基數的0.5%,生育保險費用為基數的0.8%,兩者是五險中繳費比例最低的, “對于企業來說,唯一有用的就是工傷險。”吳良濤律師說。
按照義烏今年調整后的最低繳費工資基數2420元/月計算,像孫小梅和丁廣平這類漏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險這三項的員工, 浪莎 集團每人每月少繳的社保金約為508元,即每年12個月約為6098元。
而 浪莎 集團董事長翁榮金在接受長江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浪莎 三期,目前有5000到6000名員工。長江商報記者按照 浪莎 股份去年年報公布的一線生產員工與員工總數的比例361:493與 浪莎 三期集團總人數5500人來估算, 浪莎 集團的一線生產工人,大約是4200人。除去其中可能參保齊全的老員工,以3000名員工來估算,僅僅是漏繳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三項, 浪莎 三期一年在漏繳社保上可以省約1830萬元。然而加上 浪莎 1期、2期和4期的所有員工,以及那些完全沒有繳任何社保的員工,這個數字離 浪莎 控股集團整個漏繳的社保數字可能還差很遠。
長江商報記者查閱 浪莎 股份今年中報發現, 浪莎 股份今年上半年雖然員工工資、津貼期末應付職工薪酬較期初下降38.88%,原因主要系公司人員減少導致工資減少所致,但是其社會保險費用卻沒有發生任何變化。業內人士指出,“這種情況應該就是走的員工沒有社會保險。除非絕對的巧合,然而那種情況極少。”
而 浪莎 股份去年年報顯示,去年 浪莎 股份總共493名員工,平均每人所繳的社保費約為每月115元,遠遠低于義烏市去年企業為每位員工每月所繳社保的最低標準497元(去年7月1日后義烏最低繳費工資基數為2230元/月)。而且,以養老保險和工傷險所占的工資基數比例來看,如果所有員工都有繳納社保,二者的正常比例應該是24:1.但是 浪莎 去年年報中顯示的員工養老保險費用與員工工傷保險之比是6.88:1。這說明,買工傷險的員工遠遠多于買養老保險的員工,也就是說,存在只買有工傷險但是卻沒有買養老保險的員工。
在同類上市公司中, 浪莎 股份為員工所繳的社保費也較低。注冊地同樣在義烏的上市公司華鼎股份,去年給員工所繳的人均每月社保費約為222元。而同為紡織類上市公司的南紡股份,去年平均為每位員工繳納的社保費則約為每月1337元。
浙江大學經濟學教授柴效武表示:“員工不買社保,這種事情一般都是出現在小廠,但發生在 浪莎 這樣的上市公司很不應該。”
部分員工稱辭職被扣工資
“簽訂勞動合同后,合同被 浪莎 集團收回。”除社保問題外,有員工還向長江商報記者反映了一個關于合同的問題。
不過, 浪莎 總裁助理龔群杰否認了這一事實:“這怎么可能,企業不可能凌駕于這之上”。
然而,在長江商報記者假以面試者身份進入 浪莎 內衣一樓廠區時,曾詢問過正在工作的車間主管關于持有合同的問題,他斬釘截鐵地回答:“這點 浪莎 做不到。”
對此,吳良濤律師表示:“這種行為無疑是違法的,員工可以主動要求持有合同的。”
此外,不少 浪莎 離職員工還反映,在 浪莎 離職會被扣押部分工資。一位七八年前就辭職離開 浪莎 的老員工李先生告訴長江商報記者,“辭職流程太復雜,還要扣很多錢,我丟了半個月工資走的”。
而上述占先生也表示,這種情況在他去年離職時并沒有得到改善,他身邊有很多人離職都有1000多元工資拿不到。
對此, 浪莎 股份董秘馬中明在接受長江商報記者采訪時也證實:“這種情況也是正常的,因為我們是民營企業,員工流動性很大,辭職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員工被扣工資,可能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等。”
京衡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專職律師翟呈群稱:“押工資都是違法的,應該按月支付。”
浪莎 員工提供給記者的工傷及生育保險參保證明。
一度被稱為“中國襪王”的 浪莎 集團,幾年前就被媒體曝出偷漏職工保險。時至今日,情況似乎并沒得到改善。
“在 浪莎 ,辭職時幾乎沒有人能把工資全部要回來,而且大部分員工都沒有繳齊社保。” 8月29日,曾在 浪莎 控股集團工作過的員工丁廣平(化名)一臉無奈地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
據長江商報記者推算, 浪莎 集團一線工人大約是4200人。除去可能參保齊全的老員工,以3000名員工估算,僅僅是漏繳的養老、醫療、失業險三項, 浪莎 三期一年漏繳社保可省約1830萬元。
不過,9月3日當 浪莎 集團董事長翁榮金接受長江商報記者采訪時,他表示,所有員工都按勞動法規定繳納了社保。
每月給員工交10元工傷險
在位于義烏市四海大道的 浪莎 三期工業園,門口貼著 浪莎 招聘的公告。9月2日,長江商報記者以面試者身份聯系到負責招聘的王先生,“社保這塊,我們馬上要改成驗廠(簡單地理解就是檢查工廠)了,到時候就會按勞動法規定來繳”,王先生透露。
隨后,記者來到王先生安排的待上班廠區—— 浪莎 內衣一號大樓。廠內正在上班的員工告訴長江商報記者,他們只有工傷險,“要改成驗廠車間,社保是必備的,但是這件事情公司還沒有定”,一位員工對記者說。
此前,8月29日,曾經在義烏 浪莎 工作的丁廣平(化名)告訴長江商報記者,“ 浪莎 五險一金一律不給員工交,一旦發生工傷,只好自認倒霉。”記者了解到,丁廣平本人是2013年4月進入 浪莎 工作,工資被公司押兩個多月,工作到近90天才拿到第一個月的工資。進 浪莎 差不多40天后,他在上班期間發生了工傷 。
丁廣平稱,此后他前后找過義烏365行政中心、社保局、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街道辦事處、法律援助中心等機構尋求幫助,最后在義烏365行政中心獲悉, 浪莎 集團在自己工作的11個月中,給他交了7個月的每月約10元的工傷保險費。
長江商報記者在 浪莎 集團大樓內,看到的《 浪莎 管理制度》第29條寫著,“在工作崗位上不慎受傷屬實,醫療費憑病歷和正式發票予以報銷”。不過,丁廣平在 浪莎 工作大約40天后發生工傷,卻并沒有得到 浪莎 的任何醫藥補助。
丁廣平稱, 浪莎 稱將他上交的醫療費單弄丟了,沒有憑證可以報銷,他再次上門尋求報銷時, 浪莎 稱之前負責的員工已經離職,現在已經無法受理。“后來我找到財務,他們說工傷是自己工作造成的, 浪莎 不管。”
最后,丁廣平求助于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在其幫助下拿回了全部工資,但是仍未得到醫藥賠償和加班費用。
而與丁廣平同一天在2013年4月27日進 浪莎 的占先生也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直到去年2月份離開 浪莎 ,都沒有過任何保險。
北京盈利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良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五險一金就是國家強制性繳納的,即使是員工主動提出不繳納,在法律上這種請求也是無效的。”
自稱轉型遇陣痛保險負擔很重
在 浪莎 三期工業園內,長江商報記者還輾轉拿到一位在 浪莎 工作近兩年的在職女職工孫小梅(化名)的參保證明,證明顯示,這位女職工在2013年8月,也就是她剛剛入職后, 浪莎 為其繳納工傷險。工作大概一年后,也就是去年7月份左右,繳納生育險。其他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都沒有繳納。 以記者拿到的孫小梅今年7月份繳納的月繳費基數2420元來算,在其入職一年內, 浪莎 為其繳納了基數0.5%的工傷險,每月大概12元,這與丁廣平所述的每月10元左右的工傷險一致。
事實上,早在2011年底,就有媒體曝出 浪莎 股份為員工購買社保太低,彼時, 浪莎 董秘董中明如此回答:" 我們員工都是全國各地過來打工的,并不是每個人都需要買社保,有的人也不愿意買,員工的流動性也比較大,他們肯定也不愿意辦社會保險,義烏市政府要求企業只要滿足最低為30%的職工辦社保的要求即可。”
對此,9月7日,長江商報記者致電義烏當地社保部門,其工作人員表示,按照政策規定,所有員工都必須繳納五險一金,如果公司沒有為員工辦保險,員工可以訴訟。以前,義烏也確實有最低30%的企業員工參與社保這樣的規定,但是2011年新《社保法》正式實行之后,這種情況目前已經不存在了。
9月10日,長江商報記者聯系到 浪莎 股份董秘馬中明,他回應:“現在整個實體經濟都比較困難,轉型階段肯定會有陣痛。雖然我們國家有勞動法,但現在企業保險負擔很重。”
值得一提的是,記者在9月3日 浪莎 三期廠址采訪 浪莎 董事長翁榮金時,他表示,所有員工都按照勞動法規定繳納了社保。
每年漏繳員工社保或逾千萬
根據義烏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辦法》,社保繳費基數為1450元,單位為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為基數的12%,基本醫療保險為基數的7%,失業保險為2%,工傷保險為基數的0.5%,生育保險為基數的0.8%。義烏市2015年度企業職工個人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工資基數調整為2420元/月。按調整后的最低繳費工資基數調整為2420元/月計算,那么企業為每位員工每月所繳納的社保費最低也約為540元。
可見,那些繳納社保的員工,更多也只是有工傷、生育險,而工傷保險費用為基數的0.5%,生育保險費用為基數的0.8%,兩者是五險中繳費比例最低的, “對于企業來說,唯一有用的就是工傷險。”吳良濤律師說。
按照義烏今年調整后的最低繳費工資基數2420元/月計算,像孫小梅和丁廣平這類漏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險這三項的員工, 浪莎 集團每人每月少繳的社保金約為508元,即每年12個月約為6098元。
而 浪莎 集團董事長翁榮金在接受長江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浪莎 三期,目前有5000到6000名員工。長江商報記者按照 浪莎 股份去年年報公布的一線生產員工與員工總數的比例361:493與 浪莎 三期集團總人數5500人來估算, 浪莎 集團的一線生產工人,大約是4200人。除去其中可能參保齊全的老員工,以3000名員工來估算,僅僅是漏繳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三項, 浪莎 三期一年在漏繳社保上可以省約1830萬元。然而加上 浪莎 1期、2期和4期的所有員工,以及那些完全沒有繳任何社保的員工,這個數字離 浪莎 控股集團整個漏繳的社保數字可能還差很遠。
長江商報記者查閱 浪莎 股份今年中報發現, 浪莎 股份今年上半年雖然員工工資、津貼期末應付職工薪酬較期初下降38.88%,原因主要系公司人員減少導致工資減少所致,但是其社會保險費用卻沒有發生任何變化。業內人士指出,“這種情況應該就是走的員工沒有社會保險。除非絕對的巧合,然而那種情況極少。”
而 浪莎 股份去年年報顯示,去年 浪莎 股份總共493名員工,平均每人所繳的社保費約為每月115元,遠遠低于義烏市去年企業為每位員工每月所繳社保的最低標準497元(去年7月1日后義烏最低繳費工資基數為2230元/月)。而且,以養老保險和工傷險所占的工資基數比例來看,如果所有員工都有繳納社保,二者的正常比例應該是24:1.但是 浪莎 去年年報中顯示的員工養老保險費用與員工工傷保險之比是6.88:1。這說明,買工傷險的員工遠遠多于買養老保險的員工,也就是說,存在只買有工傷險但是卻沒有買養老保險的員工。
在同類上市公司中, 浪莎 股份為員工所繳的社保費也較低。注冊地同樣在義烏的上市公司華鼎股份,去年給員工所繳的人均每月社保費約為222元。而同為紡織類上市公司的南紡股份,去年平均為每位員工繳納的社保費則約為每月1337元。
浙江大學經濟學教授柴效武表示:“員工不買社保,這種事情一般都是出現在小廠,但發生在 浪莎 這樣的上市公司很不應該。”
部分員工稱辭職被扣工資
“簽訂勞動合同后,合同被 浪莎 集團收回。”除社保問題外,有員工還向長江商報記者反映了一個關于合同的問題。
不過, 浪莎 總裁助理龔群杰否認了這一事實:“這怎么可能,企業不可能凌駕于這之上”。
然而,在長江商報記者假以面試者身份進入 浪莎 內衣一樓廠區時,曾詢問過正在工作的車間主管關于持有合同的問題,他斬釘截鐵地回答:“這點 浪莎 做不到。”
對此,吳良濤律師表示:“這種行為無疑是違法的,員工可以主動要求持有合同的。”
此外,不少 浪莎 離職員工還反映,在 浪莎 離職會被扣押部分工資。一位七八年前就辭職離開 浪莎 的老員工李先生告訴長江商報記者,“辭職流程太復雜,還要扣很多錢,我丟了半個月工資走的”。
而上述占先生也表示,這種情況在他去年離職時并沒有得到改善,他身邊有很多人離職都有1000多元工資拿不到。
對此, 浪莎 股份董秘馬中明在接受長江商報記者采訪時也證實:“這種情況也是正常的,因為我們是民營企業,員工流動性很大,辭職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員工被扣工資,可能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等。”
京衡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專職律師翟呈群稱:“押工資都是違法的,應該按月支付。”
浪莎 員工提供給記者的工傷及生育保險參保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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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浪莎業績下滑焦頭爛額 被指偷漏員工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