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考依據:測算依據10月16-19日滿100送40活動期間數據。
二、滿200送118預測、送券形式及分析
1、預測:
200 年1月10-19日全場實現銷售1782.86萬元(19日與04年1月18日同為星期日),其中穿戴類采購部實現銷售827.31萬元。200 年1月9-18日預計銷售額增長10%,全場將實現銷售1961.15萬元,穿戴類供貨商預計銷售1237.38萬元,送券供貨商預計實現銷售1047.21萬元,送券金額增長(參考數據的)62.3%,預計為357.05萬元,送券總金額占參加送券活動供貨商銷售額的34.09%。
2、送券面額形式:
118元贈券面額分為100元一張和18元一張兩種,100元面值的不可在食品部、日用品超市內使用,18元贈券可全場通用,部分供貨商200送50,50元面額的贈券,使用規則與100元相同。
3、扣點增加及供貨商參加情況要求:
(1)穿戴類商品:送收券供貨商增加32%個扣點,只收券供貨商,增加9%個扣點。
(2)全場穿戴類供貨商90%以上必須參加送收券活動,除穿戴類商品供貨商,參加收券活動的必須在80%以上。
(3)不參加送、收券的供貨商必須采取打折、贈禮品等形式參與活動,同時在我市場促銷活動力度必須比其他商場贈品或打折等活動的力度大。
(4)化妝品類可采取滿200送50的形式開展活動,供貨商增加17%個扣點,其他要求與送118元的要求相同。
(5)食品類、日用品超市的供貨商全部參加收券活動,供貨商增加2%-5%個扣點。
4、分析:送券金額收取持平重要條件
(1)根據分析總結為:送券金額占送券供貨商銷售金額的比例為第一要點。因此,第一、單件商品零售額盡量避免為送券金額基數的整倍數,從而降低送券比例;第二、在規則上約束顧客,盡可能多的讓顧客在送券供貨商消費贈券。
(2)降低供貨商增長部分扣點的條件:
○1在預計送券金額沒有增長和送券供貨商完成預測銷售的前提下,參加送券活動供貨商銷售達到全場銷售的51%,銷售額每增長1個百分點,供貨商增長扣點部分降0.5個扣點,反之增加0.5個扣點;
○2送券比例34.09%,每降低1%,供貨商增長扣點部分降0.5個扣點,反之增加0.5個扣點。
(3)穿戴類參加送收券供貨商必須達到90%以上,參加收券供貨商必須達到80%以上,參加送券供貨商越多,供貨商增加扣點越少,如送券供貨商達到95%,所有供貨商增長扣點將降1個百分點。
三、活動期間注意事項
1、全部時令商品恢復原價。
2、參加活動供貨商特殊促銷商品:
(1)原則上為庫存、尾貨等小批量商品,活動期間只在東安市場銷售,采購部必須提前與供貨商聯系,引進特價商品或根據預計商品銷售量,由供貨商提前備貨和商品品種調配。
(2)在多個商場同時銷售的特價商品,必須采取與其他商場的商品品種分開,以其他商場沒有的商品品種參與活動。
(3)經代銷商品:根據商品與供貨商的不同,盡可能采取措施,讓供貨商提供低進價的商品,參與活動。
(4)已經在富基系統做過優惠單的商品,如優惠單期限在此次活動期限內的,需重新按原價生成商品編碼,供活動期間使用。
四、銷售與結算:
1、目標利潤、目標銷售、分段獎罰、不分段獎罰:在完成目標銷售的前提下,供貨商結算金額為:結算單結算金額+活動期間供貨商銷售×增長扣率;實銷實結的做期段扣率調整單。
2、有同一要約下不同扣率商品的供貨商,正常扣率商品(扣率在23-25%)按規定要求增長32個扣點,低扣率商品,提前5日統計數量,報業務支持部,另起要約,與正常扣率商品分開結算,并可不參加活動。
3、經代銷供貨商:提前與供貨商聯系,引進特價商品,或根據預計商品銷售量,現金進貨,降低商品進價,從而參與活動。
4、租賃供貨商,參加收券的收取費用標準為:月租金×1%×活動天數;送券又收券的收取費用標準為:月租金×20%。
5、參加送券供貨商未達到銷售計劃80%的,結算時除正常結算外,至少還需增加10個扣點,只收券供貨商至少還需再增加5個扣點。
6、各采購部必須提前一周報出參加送券、收券供貨商名單,供錄入室對商品進行標注處理,即參加送收券的供貨商商品(200送118),在機打小票商品品名前將加有“*#”標注;只收券供貨商品名前加“#”標注,不參加送券收券的品名前加“@”標注;200送50的加“@#”標注。
二、滿200送118預測、送券形式及分析
1、預測:
200 年1月10-19日全場實現銷售1782.86萬元(19日與04年1月18日同為星期日),其中穿戴類采購部實現銷售827.31萬元。200 年1月9-18日預計銷售額增長10%,全場將實現銷售1961.15萬元,穿戴類供貨商預計銷售1237.38萬元,送券供貨商預計實現銷售1047.21萬元,送券金額增長(參考數據的)62.3%,預計為357.05萬元,送券總金額占參加送券活動供貨商銷售額的34.09%。
2、送券面額形式:
118元贈券面額分為100元一張和18元一張兩種,100元面值的不可在食品部、日用品超市內使用,18元贈券可全場通用,部分供貨商200送50,50元面額的贈券,使用規則與100元相同。
3、扣點增加及供貨商參加情況要求:
(1)穿戴類商品:送收券供貨商增加32%個扣點,只收券供貨商,增加9%個扣點。
(2)全場穿戴類供貨商90%以上必須參加送收券活動,除穿戴類商品供貨商,參加收券活動的必須在80%以上。
(3)不參加送、收券的供貨商必須采取打折、贈禮品等形式參與活動,同時在我市場促銷活動力度必須比其他商場贈品或打折等活動的力度大。
(4)化妝品類可采取滿200送50的形式開展活動,供貨商增加17%個扣點,其他要求與送118元的要求相同。
(5)食品類、日用品超市的供貨商全部參加收券活動,供貨商增加2%-5%個扣點。
4、分析:送券金額收取持平重要條件
(1)根據分析總結為:送券金額占送券供貨商銷售金額的比例為第一要點。因此,第一、單件商品零售額盡量避免為送券金額基數的整倍數,從而降低送券比例;第二、在規則上約束顧客,盡可能多的讓顧客在送券供貨商消費贈券。
(2)降低供貨商增長部分扣點的條件:
○1在預計送券金額沒有增長和送券供貨商完成預測銷售的前提下,參加送券活動供貨商銷售達到全場銷售的51%,銷售額每增長1個百分點,供貨商增長扣點部分降0.5個扣點,反之增加0.5個扣點;
○2送券比例34.09%,每降低1%,供貨商增長扣點部分降0.5個扣點,反之增加0.5個扣點。
(3)穿戴類參加送收券供貨商必須達到90%以上,參加收券供貨商必須達到80%以上,參加送券供貨商越多,供貨商增加扣點越少,如送券供貨商達到95%,所有供貨商增長扣點將降1個百分點。
三、活動期間注意事項
1、全部時令商品恢復原價。
2、參加活動供貨商特殊促銷商品:
(1)原則上為庫存、尾貨等小批量商品,活動期間只在東安市場銷售,采購部必須提前與供貨商聯系,引進特價商品或根據預計商品銷售量,由供貨商提前備貨和商品品種調配。
(2)在多個商場同時銷售的特價商品,必須采取與其他商場的商品品種分開,以其他商場沒有的商品品種參與活動。
(3)經代銷商品:根據商品與供貨商的不同,盡可能采取措施,讓供貨商提供低進價的商品,參與活動。
(4)已經在富基系統做過優惠單的商品,如優惠單期限在此次活動期限內的,需重新按原價生成商品編碼,供活動期間使用。
四、銷售與結算:
1、目標利潤、目標銷售、分段獎罰、不分段獎罰:在完成目標銷售的前提下,供貨商結算金額為:結算單結算金額+活動期間供貨商銷售×增長扣率;實銷實結的做期段扣率調整單。
2、有同一要約下不同扣率商品的供貨商,正常扣率商品(扣率在23-25%)按規定要求增長32個扣點,低扣率商品,提前5日統計數量,報業務支持部,另起要約,與正常扣率商品分開結算,并可不參加活動。
3、經代銷供貨商:提前與供貨商聯系,引進特價商品,或根據預計商品銷售量,現金進貨,降低商品進價,從而參與活動。
4、租賃供貨商,參加收券的收取費用標準為:月租金×1%×活動天數;送券又收券的收取費用標準為:月租金×20%。
5、參加送券供貨商未達到銷售計劃80%的,結算時除正常結算外,至少還需增加10個扣點,只收券供貨商至少還需再增加5個扣點。
6、各采購部必須提前一周報出參加送券、收券供貨商名單,供錄入室對商品進行標注處理,即參加送收券的供貨商商品(200送118),在機打小票商品品名前將加有“*#”標注;只收券供貨商品名前加“#”標注,不參加送券收券的品名前加“@”標注;200送50的加“@#”標注。
樂發網超市批發網提供超市貨源信息,超市采購進貨渠道。超市進貨網提供成都食品批發,日用百貨批發信息、微信淘寶網店超市采購信息和超市加盟信息.打造國內超市采購商與批發市場供應廠商搭建網上批發市場平臺,是全國批發市場行業中電子商務權威性網站。
本文來源: 某商場促銷滿200送118策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