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業主對簿公堂,廣州友誼從佛山撤出一事被曝光。5月6日,作為業主方的佛山市盈投置業有限公司將廣州友誼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違約金4425萬元。廣州友誼董秘江國源昨日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為減少經濟損失,佛山友誼決定先撤場再與業主商量調整問題,但近期業主方單方面停止協商,才有了這一幕。
違約金是焦點
該案在禪城法院一審開庭。據了解,庭審中,佛山市盈投置業有限公司(下稱盈投公司)表示,根據雙方在2011年簽訂的合同約定,涉案的場地由廣州友誼經營,但廣州友誼于2014年12月31日提前終止合同。為此,盈投公司提出了廣州友誼公司支付違約金4425萬元的要求。
但廣州友誼的代理律師表示,雙方合同的解除是基于該合同成立后發生的種種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的重大變化,是不可抗力致使廣州友誼不能完成合同,因此廣州友誼可以免除違約責任。據悉,至2014年12月31日,友誼公司一共向盈投公司支付租金5531.72萬元,平均每年支付租金1834萬多元。
法庭的焦點主要在違約金的金額上。庭審中,廣州友誼的代理律師表示,根據合同法第114條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解釋,雙方當事人如果約定的違約金明顯過高,應依法予以調整,而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如超過造成實際損失的30%時,則視為“明顯過高”。本案中,盈投公司提出的違約金是4425萬元,反推一下可以得出,盈投公司的損失應達到或超過1 .7億元,友誼方面表示不可能有如此高的實際損失。但盈投公司方面認為這種算法不正確,而且在2011年交付給廣州友誼使用之前,相關物業就已落成兩年,但為了配合二期給廣州友誼使用,他們將物業空置了兩年多,沒有租給第三方使用,單是這方面,他們的損失就超過了1000萬元。
佛山友誼虧損嚴重
2011年年底,被稱為“廣佛同城第一店”的廣州友誼佛山店入駐祖廟商圈高級商業地標———佛山國際商業中心(ICC)。當時參加儀式的廣州市常務副市長鄔毅敏表示,友誼佛山店是廣佛同城進程化中的一顆碩果,它為兩地商貿企業交流提供有益借鑒。佛山市當地領導也稱,這標志著廣佛同城上升到一個新的歷史階段。但實際情況是,廣佛同城的帶動力并沒有預想的那么好,廣州友誼的年報顯示,廣州友誼佛山店開業三年多共虧損5197萬元。
其實廣州友誼從佛山撤場的消息早有傳聞,但廣友方面一直表示那只是“調整”。江國源昨日對南都記者表示,為了減少經營方面的損失,廣州友誼在去年年底時,決定先撤場再與業主方商量如何調整。因此這樣看,說“調整”也有一定道理。江國源表示,目前友誼一方面應訴,一方面和解,而且希望最后是與業主達成和解。
南都記者昨日也聯系了業主方佛山市盈投置業有限公司,該公司表示為慎重起見,待與律師協商后再與記者做進一步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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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廣州友誼百貨不堪虧損撤出佛山 業主索賠442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