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的賣家:
為了規范淘寶網網購平臺的市場管理秩序,為消費者營造安全安心的網購環境,提升消費者的購買信心和滿意度,淘寶網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淘寶禁售商品管理規范》的相關條款進行變更。
此次規則變更已于2016年2月23日進行公示通知,2016年3月1日正式生效。
主要變更點如下:
1、新增“涉嫌欺詐等非法用途的服務”相關禁售規則,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技術漏洞、服務漏洞或虛構事實騙取錢款的服務等。由嚴重違規每次扣六分調整為嚴重違規每次扣十二分。
2、阿里巴巴旗下相關賬號、服務等禁售條款增加對于“產品”的規定,如未經授權的天貓魔盒等阿里巴巴旗下產品,扣分不變。
3、炒作人氣類禁售規則去除明確指向性內容,內容移至“(十一)虛擬類”。
《淘寶禁售商品管理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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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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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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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涉及盜取等非法所得及非法用途軟件、工具或設備類:
7. 涉嫌欺詐等非法用途的軟件及工具;嚴重違規行為,每次扣六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規則背景
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具體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涉嫌用于非法欺詐的變聲器,如手機變聲器、變聲電話機、手持變聲器、網絡電話變聲器和變聲軟件;
2)來電顯示改號軟件;
3)用于搜索和采集個人資料的軟件,如郵箱采集軟件、手機號碼采集軟件;
4)惡意騷擾軟件,如追呼軟件,短信攻擊軟件、罵人軟件;
5)可以通過手機號碼定位IP地址的軟件。
溫馨提示
1)正規出版的企業名錄可以發布,但必須在商品信息中寫明ISBN編碼和出版單位名稱。
2)自帶變聲功能的手機可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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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涉及盜取等非法所得及非法用途軟件、工具或設備類:
7. 涉嫌欺詐等非法用途的軟件、工具及服務;嚴重違規行為,每次扣十二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規則背景
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具體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涉嫌用于非法欺詐的變聲器,如手機變聲器、變聲電話機、手持變聲器、網絡電話變聲器和變聲軟件;
2)來電顯示改號軟件;
3)用于搜索和采集個人資料的軟件,如郵箱采集軟件、手機號碼采集軟件;
4)惡意騷擾軟件,如追呼軟件,短信攻擊軟件、罵人軟件;
5)可以通過手機號碼定位IP地址的軟件;
6) 涉嫌用于欺詐目的的相關服務,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技術漏洞、服務漏洞或虛構事實騙取錢款的服務等。
溫馨提示
1)正規出版的企業名錄可以發布,但必須在商品信息中寫明ISBN編碼和出版單位名稱。
2)自帶變聲功能的手機可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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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未經允許違反國家行政法規或不適合交易的商品:
9. 淘金幣、阿里巴巴及旗下公司提供的各項服務賬號及服務、仿阿里巴巴及旗下公司產品的軟件及服務;一般違規行為,每次扣十二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規則背景
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具體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 淘寶店鋪及賬號;
2) 支付寶賬號、交易號或支付寶免簽約即時到帳接口;
3) 支付寶充值卡、充值服務;
4) 阿里賬號;
5) 雅虎中國賬號;
6) 阿里旺鋪卡;
7) 仿阿里類商品或信息;
8) 阿里、淘寶企業名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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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未經允許違反國家行政法規或不適合交易的商品:
9. 淘金幣、阿里巴巴及旗下公司提供的各項服務賬號及服務、未經授權或仿阿里巴巴及旗下公司的產品、軟件及服務;一般違規行為,每次扣十二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規則背景
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具體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 淘寶店鋪及賬號;
2) 支付寶賬號、交易號或支付寶免簽約即時到帳接口;
3) 支付寶充值卡、充值服務;
4) 阿里賬號;
5) 雅虎中國賬號;
6) 阿里旺鋪卡;
7) 仿阿里類商品或信息;
8) 阿里、淘寶企業名錄等;
9)未經授權的天貓魔盒等阿里巴巴及旗下公司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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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非法服務、票證類:
9. 炒作博客人氣、炒作網站人氣、代投票類商品或信息;一般違規行為,每次扣十二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規則背景
該類商品或信息違背公平獲取流量或人氣的原則,可能會導致不良的社會影響。
具體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代刷人人網人氣、代刷新浪微博粉絲、代刷騰訊聽眾人數、代刷空間人氣訪問量、微博代認證服務、頂帖刪帖服務、代網絡投票等。
常見問題
1)微博粉絲類商品可以發布嗎?
代微博粉絲及微博認證的服務都是不可以發布的。代刷微博粉絲為炒作人氣商品,違背公平原則,微博認證涉及到個人身份信息的泄露,因此請不要發布。
2) 代發布軟文類商品是否可以發布?
不可以,該類商品為炒作人氣類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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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虛擬類 :
12. 炒作博客人氣、炒作網站人氣、代投票類商品或信息;一般違規行為,每次扣十二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規則背景
該類商品或信息違背公平獲取流量或人氣的原則,可能會導致不良的社會影響。
具體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代刷人氣、代刷粉絲、代刷聽眾人數、代刷訪問量、代認證服務、頂帖刪帖服務、代網絡投票等。
常見問題
代刷粉絲類、代認證商品可以發布嗎?
代刷粉絲及代認證的服務都是不可以發布的。代刷粉絲為炒作人氣商品,違背公平原則,代認證涉及到個人身份信息的泄露,因此請不要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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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網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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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蘋果退款服務等禁售規則新增調整變更生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