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份“出售假冒商品”新規出臺以來,淘寶網對售假行為進行了更為嚴厲的打擊,更好的保障了誠信經營賣家的權益,進一步維護了淘寶平臺有序公平的交易秩序。
在對售假行為進行嚴格管理的同時,我們也發現,部分假貨賣家售假后拒絕配合買家維權,導致買家資金受損。為了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盡量避免消費者因買到假貨而遭受損失,對于部分售假情節特別嚴重的賣家,淘寶將根據規則,在現行違規處理措施的基礎上對其交易訂單的超時時間進行延長,并對交易錢款進行相應處理。
一期試運行方案如下(自2013年12月25日起執行,公告原文點擊查看):
針對出售假冒商品情節特別嚴重且影響惡劣的賣家,淘寶將根據《淘寶規則》“出售假冒商品”的規定,對其假冒商品的交易訂單進行“延長交易超時”的處理,即對應交易訂單的“確認收貨”超時時間將被延長30天。
上述賣家可在被處理之日起的15個自然日內在“賣家中心-體檢中心“查看違規記錄并提交申訴。申訴不成立的,淘寶將根據《淘寶爭議處理規范》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對其假冒商品的交易做撤銷處理。
結合一期試運行的情況,淘寶擬對售假賣家資金控制方案進行優化升級,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升級后的執行方案如下(自2014年3月31日起執行):
針對出售假冒商品情節特別嚴重且影響惡劣的賣家,淘寶將繼續執行上述一期試運行方案,另外針對部分高危類目的假冒商品交易,賣家未申訴成功的,除對交易做撤銷處理外,同時將交易錢款退還給買家。貨物去向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貨物風險將由賣家自行承擔。
另,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原《售假賣家交易控制方案試運行公告》同時失效。
抵制假貨,共同維護誠信健康的交易秩序,需要我們共同努力!
小二解讀:
1、《淘寶規則》出售假冒商品:
(一)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48分;
(二)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嚴重的,每次扣24分;
(三)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通過信息層面判斷的,每件扣2分(3天內不超過12分);實際出售的,每次扣12分。具備特殊情形的,只刪除不扣分。
對違反上述情形的賣家,淘寶將視情節嚴重程度采取支付寶賬戶強制措施、查封賬戶、關閉店鋪、店鋪監管、限制發貨、限制發布商品、限制網站登錄、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發送站內信、延長交易超時、店鋪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權、全店或單個商品監管等處理措施。
2、《淘寶爭議處理規范》第二十三條:
賣家出售的商品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為依據《淘寶規則》和/或《天貓規則》中發布違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濫發信息第(一)項和第(二)項、假冒材質成份、出售未經報關進口商品、發布非約定商品相關規定不得出售的商品,交易做撤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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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賣家交易售假控制方案試運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