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消法即將生效
親們還記得年初的時候,我們一起討論的話題《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到底如何界定邊界?》,據悉,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高票通過了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并計劃將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生效。
據悉,此次消保法的變更著重強調以下兩點:商品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和賣家經營信息真實有效完整兩方面。其中,關于商品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這樣描述:“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而關于賣家經營信息真實有效完整的描述大致為“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以及提供證券、保險、銀行等金融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等信息。“
二、新消法相應條款的執行, 關系我們百萬賣家在淘寶的經營發展?
如以上所述:商品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和賣家經營信息真實有效完整兩方面。其中涉及兩項切實要做的事情, 我們也一起想想看:
(一)、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怎樣做才算是在購買時確認過呢?什么類型的商品為不宜退貨的商品?
(二)、賣家經營信息真實有效完整( 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務等信息),賣家應該通過什么方式去做到?希望淘寶配合提供什么?
【賣家討論】
賣家莉莉說:
新消法對賣家的服務要求,的確比原來更加嚴格,但相關操作的確也存在操作真空,希望淘寶能就此問題做必要的規則補充,完善新消法的操作真空,幫助廣大賣家避免經營中無謂的糾紛,既保護消費者也保護經營者。
賣家自由天空777說:
我認為除相關法律、法規外,其實執法部門和執法人的日常管理工作最重要。在處理和解決依法裁定時,選擇公平、公正、平和、快捷的服務,是買賣雙方都容易接受的。而要實現這一窗口服務的實效,在法律、法規條款的前提下,增強其實操性就顯得猶為重要。
賣家jiaen9999說:
對于淘寶即將展來的優化工作作為賣家我們雙手贊成。但還想問一下,如果要求賣家信息真實,完整,是否也應該要求買家信息真實、完整呢?避免部分消費者退回來的貨根本不是本店的商品,而讓賣家深陷不執行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尷尬中而委曲受罰。
【買家心聲】
買家小靜說:
為避免退貨換糾紛,買家也網購時也要根據自己所選擇的商品實際情況進行申請退換,想想有些吃的、穿的、包括用的商品的確不易退貨。這一點買家要理解,但同時希望賣家誠信經營,做好服務,讓買家的理解和寬容更具消費意義。
【問題思考】
1、 各位賣家親們,對新消保法的關于上述兩點的相關規定,怎么看?是否也有類似的想法?
2、 除法律法規不適合無理由退貨的四類商品, 覺得哪些特殊品類的商品也不太適合無理由退貨,特殊品類商品如何劃分才合適?在日常銷售的過程中,我們要如何向消費者提醒, 以避免日后的糾紛 ?
3、 新消法要求賣家經營信息真實有效完整( 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務等信息), 我們這些應該如何配合淘寶來做呢?
交易就是一種約定,既然是約定就要履約。對交易中發生的糾紛進行依法、依規合理解決,是一個經營者必須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對新消法規則之七天無理由退貨換和要求經營者信息真實問題的要求,有何感想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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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2014,如何跟上“新消法”的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