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概談虛擬物品閃電發貨的定義、申請條件、申請流程等服務內容。
一、"虛擬物品閃電發貨"的定義
"虛擬物品閃電發貨"指用戶(下稱"賣家")使用淘寶提供的技術支持及服務向其買家提供的特別售后服務,允許買家按本規則及淘寶網其他公示規則的規定對其已購不符合賣家現貨承諾的特定商品,要求該賣家進行賠付。具體為,淘寶網買家使用支付寶服務購買支持"虛擬物品閃電發貨"的商品,在買家付款后("付款"是指買家"付款"至支付寶,還未到賣家賬戶),如賣家未及時發貨,且在買家直接與賣家協商賠付未果的情況下,買家有權按照本規則向淘寶發起對該賣家的投訴或退款,并申請"虛擬物品閃電發貨"賠付。
賣家在申請"虛擬物品閃電發貨"服務之前,應仔細閱讀本規則。一旦賣家申請該服務并成功提交相關信息,則默認為確認并接受本規則所有內容,同時默認為確認并接受《消費者保障服務之"商品如實描述"服務規則》。
買家在提出"虛擬物品閃電發貨"賠付申請前,應仔細閱讀并接受本規則的所有內容。
目前支持"虛擬物品閃電發貨"賠付申請的類目為"網絡游戲虛擬商品交易區、移動/聯通/小靈通充值中心"。
本規則所定義之服務在網站其它地方可能以"閃電發貨"的簡述出現。
二、買家提出"虛擬物品閃電發貨"賠付申請的條件
1、買家提出賠付申請所指向的賣家已參加"消費者保障服務"并提供"虛擬物品閃電發貨"服務;
2、買家已要求賣家提供"虛擬物品閃電發貨"賠付而被賣家拒絕,或無法聯系到該賣家,或賣家中斷其經營或服務;
3、買家的賠付申請在形式上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拍下付款時間在23:00-次日9:00期間的交易不能申請賠付。
5、買家提供證據證明其與賣家的交易時間(買家付款時間起,至賣家完成實際發貨時間止)超過2小時(移動聯通小靈通充值中心類目下充值方式選擇在線慢充<72小時到帳>的為72小時)且賣家拒絕履行其承諾的虛擬物品閃電發貨服務;
6、賠付申請金額以以下約定金額為限:
交易金額在50元以下,賠付金額為10元;
交易金額在50元以上(包括50元),賠付金額為(10+交易金額*5%)元;
7、買家提出"虛擬物品閃電發貨"賠付申請應在符合賠付規則的退款過程中或交易成功之日起14天內。
三、"虛擬物品閃電發貨"賠付申請流程
1、在滿足本規則第二條的前提下,買家可在"我的淘寶-已買到的寶貝"頁面通過保障卡通道向淘寶發起"虛擬物品閃電發貨"賠付申請,并注明理由;
2、在收到買家"虛擬物品閃電發貨"賠付申請后,淘寶有權根據協調情況要求交易雙方提供必要證明,并確認及判定;
3、當淘寶根據相關規則判定買家"虛擬物品閃電發貨"賠付申請成立,則有權通知支付寶公司自賣家的支付寶賬戶直接扣除相應金額款項先行賠付給買家。
4、在虛擬物品閃電發貨相應退款過程中,一旦"虛擬物品閃電發貨"賠付申請成立,則有權通知支付寶公司自賣家的支付寶賬戶直接扣除相應金額款項賠付給買家。
四、賣家義務及違規處理
1、賣家只要承諾參加"虛擬物品閃電發貨"服務,就必須按本規則提供售后服務,并嚴格遵守;
2、買家提出"虛擬物品閃電發貨"的賠付申請后,賣家需在7個工作日內提供有效證據申訴,否則淘寶有權動用其保證金向買家進行賠付且不再對賣家進行任何賠付;
3、當買家發起的虛擬物品閃電發貨賠付申請成立時,即視為賣家違規。淘寶有權給予賣家相應處罰。
五、賣家退出"虛擬物品閃電發貨"服務流程
1、賣家可以在"我的淘寶-我是賣家-消費者保障服務"頁面申請退出"虛擬物品閃電發貨"服務,淘寶收到該申請后,賣家即退出本服務項目;
2、賣家在退出本服務項目前產生的交易導致的賠付申請,淘寶有權按照本規則的規定進行處理。
樂發網超市批發網提供超市貨源信息,超市采購進貨渠道。超市進貨網提供成都食品批發,日用百貨批發信息、微信淘寶網店超市采購信息和超市加盟信息.打造國內超市采購商與批發市場供應廠商搭建網上批發市場平臺,是全國批發市場行業中電子商務權威性網站。
本文來源: 虛擬物品閃電發貨服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