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平臺新增健康服務商品信息合規規范,本次京東規則適用于經營健康服務商品的京東商家,具體往下看:
第一章 規范概述
第一條 適用范圍
1、本規范適用于經營健康服務商品的京東商家。
2、本規范適用于商品頁面所有模塊,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標題、商品主圖及視頻、廣告標語、銷售屬性、商品屬性、擴展屬性、商品詳情。
3、本規范適用于健康服務類商品,包含健康體檢、口腔齒科、基因檢測、孕產服務、醫療美容、心理咨詢、疫苗服務、健康服務套餐等類目的商品。
第二章 商品信息發布要求
第二條 展示要求
1、健康服務項目信息描述需準確全面,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內容、商品規格、服務次數及活動時間。
2、實體檢測機構發布健康服務類商品需具備相關的營業資質。
第三條 商品合規宣傳規范
1、健康服務類商品需與醫療機構實體店檢測項及內容相同,商品需如實描述,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含有誤導消費者的內容。
2、健康服務類商品有關適用范圍和功效等內容的宣傳應科學準確,不得出現下列情形:
①對商品功效進行斷言或保證。
②說明商品的有效率和治愈率。
③與其他產品、藥品或其他治療方法的功效和安全性作對比。
④利用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⑤含有無法證實其科學性的所謂“研究發現”“實驗或數據證明”等方面的內容。
⑥違反科學規律,明示或暗示商品包治百病、適應所有癥狀。
⑦含有“安全”“無毒副作用”“無效退款”“無依賴”“保險公司承保”等承諾性用語或“唯一”“精確”“最新技術”“最先進科學”“國家級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等絕對化或排他性的用語。
⑧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
⑨含有醫療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系辦法、診療項目、診療方法以及與產品相關的醫療服務等內容。
⑩利用軍隊單位或者軍隊人員的名義、形象或其它軍事信息進行宣傳。
?含有涉及公共信息、公共事件或其他與公共利益相關聯的內容,如各類疾病信息、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或醫療科學以外的科技成果。
3、需宣傳和引導公眾合理使用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慫恿公眾購買使用商品,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①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比如通過渲染、夸大某種健康狀況或者疾病所導致的危害,引起公眾對所處健康狀況或所患疾病產生擔憂和恐懼,或使公眾誤解不使用該產品會患某種疾病或加重病情的內容。
②含有“家庭必備”或者類似內容。
③含有評比、排序、推薦、指定、選用、獲獎等綜合性評價內容。
④含有表述該產品處于“熱銷”“搶購”“試用”等狀態的內容。
⑤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制造“容貌焦慮”,將容貌不佳與“低能”“懶惰”“貧窮”等負面評價因素做不當關聯或者將容貌出眾與“高素質”“勤奮”“成功”等積極評價因素做不當關聯的內容,醫療美容商品具體可參考《京東開放平臺醫療美容商品信息合規規范》。
4、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三章 違規處置
第四條 商家未按照本規范發布商品信息,或存在虛假宣傳等情形的,京東有權依據《京東開放平臺商家違規積分管理規則》采取處理措施。
第四章 附則
第五條 京東可根據運營情況隨時調整本管理規則并以京東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第六條 若涉及特殊商品的,除滿足本規范要求外,仍須符合特殊商品相關規則。
第七條 商家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文件。對任何涉嫌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文件的行為,本規則已有規定的,適用于本規則。本規則尚無規定的,京東有權酌情處理。但京東對商家的處理不免除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商家在京東的任何行為,應同時遵守與京東及其關聯公司簽訂的各項協議。
本規則于2022年12月19日發布,于2022年12月26日生效。
京東健康服務商品信息合規規范就介紹到這里,商家要了解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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