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今天有位朋友問我,你認識XX嗎?我說不認識,他說XX在微商界好像很有名氣,影響力很大。又說他圈轉發了我的《微商生存現狀報告》,好像不太認同。我笑了笑,說我真不太了解,也沒有關注過他。已經不止一次遇到這樣問題,但我還是喜歡互聯網這樣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狀態,而我的觀點也只是其中一朵花而已,有人認同有人否定。
我是學生物的,至今為止它教會我最深刻的就是:世界上物種是多樣性的,這就是生態。那么人的思想更是多樣性的,這樣才是一個有趣的世界。
我準備寫一個系列的關于微商的思考,無論對錯我都要把它寫出來。人都有強烈的表達欲望,只是有些人選擇了文字。但有時文字并不能完全表達我的內心,但我會盡力,這些觀點并非真理,只是當下的見解而已,一切都無常,我也不例外。
絕大多數想靠微商來實現賺錢自由的人,這個夢一定會破碎,只是時間證明而已。只有一少部分可以。————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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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適合做微商嗎?
一個人的認知決定著他能走多遠做多大,商業亦是如此。把微商看作朋友圈賣貨,那就簡單賺點錢而已;把微商看做建立用戶口碑的方式,那就做可以做個企業品牌;把微商看做能讓更多人低門檻創業獲得獨立的方式,那就可以做成平臺;把微商看做產銷者經濟模式下的一種商業,那就能夠創造一個社會化商業的生態。大部分人看到第一種,而又只有少數人賺到錢,這就是殘酷的現實。而越往后看越是看到它美好的未來,只是它需要耐性與堅持。
微商的核心是期望是人人參與,但人人參與并不應該人人銷售(賣貨)。所以當把它看做人人賣貨時,朋友圈完全成了暴力廣告區,好久不見的朋友發來微信一看還是廣告;本該正常上班賺錢過日子卻總經不住別人誘惑。很多人沖進微商,希望躺著就能掙錢,但有多少人在靜下來想想這樣一筆賬。
假定你是一個普通人(絕大部分),微信有300好友(作為普通人已經不少了),當你賣一種產品假定好友中有50%是潛在目標,由于是好友關系,假設每月有30%的人愿意購買,也就是45人,再假設這種產品的純利是100塊,也就4500塊。全靠這這在一二線城市其實挺難生活的,在3丶4線城市也許還行。但是這是非常理想化的情況,基于產品例利潤高,好友數,產品普適性強等諸多條件。細想一下你可以做到多少。
所以在此前的《微商生存現狀調查》中提到有90%的從業者每月成交數低于10單,有97%的人月銷售低于1萬,說明了什么?你可以懷疑這個數據的精準性,就像我也經常懷疑一些報告數據的精準性,但我相信這個數據代表的現狀判斷。正如今天一位朋友跟我講,他在一個上百人的微商代理群里面,有人問了一代理生意咋樣的話,沒有一個人出來接茬,朋友揣測原因之一可能大部分代理都沒掙錢,要是掙錢了早就炸成一鍋了。而我自己也在一個代理群,不排除這樣的可能性。
微商誰在賺錢?
我講這么多是不是在潑微商冷水呢,其實不是,我只是想讓大家調整下做微商的期望與定位。我接觸了很多微商從業者,自己也參與一些,到今天我真的相信,并不是人人都適合做微商或通過微商賺到全職工作的錢。如果你是一個很普通的人,沒有資源沒有特長也不愿意花很多時間來學習研究,也許你只能掙點零花錢,幾十丶百千來塊,就別期望太多;如果你有一些資源或特長,也許可以努力下獲得比較客觀的收益甚至全職來干;如果你有很多資源或特長就意味著你獲得更大的影響力,那你可以做到月入幾萬幾十萬等;如果你能再厲害一點,應該自己創建微商品牌了,業內這樣的案例傳的太多了。
總而言之,認清自己,別把期望拉的太高,那樣只會痛死你。有句話,找到自己世界就會找到你,同樣,找到自己,微商也會找到到你。別相信那些,人人都能成功的鬼話,除非你愿意放手一賭。
那微商到底哪些人賺錢呢?一些微商品牌賺了錢,因為只要有人拿貨它就會掙錢。一些有資源有足夠多下級代理的人賺了錢(有多有少)。而代理層級越下面的賺的越少,除非自己做零售,賣出一單利潤較高,但量多與少靠你自己。縱觀微商,還是有資源丶有特長丶有能力的人賺到錢,或他們至少不會虧損。而很多普通底層經銷商更多把自己變成了消費者而已,讓別人賺了錢。
微商也是一種商業,它會涉及利益,當你不能賺別人的錢,你就會被別人賺。微商要不要參與呢,這是毋庸置疑。從我對微商的理解,它是未來社會化商業的一個部分。其實,如滴滴打車,你分享打車信息后就可以賺取紅包;Uber你推薦好友注冊之后就會有代金券;這些其實與你把一盒面膜推薦給朋友獲得傭金或差價賺錢沒有本質區別。都是把產品/信息推薦給身邊人從而獲得收益,只是有些是限制使用的代金券,另一種是人民幣而已,但當我們在消費流通時二者本質都是一樣。所以不了解什么是產銷者丶產銷合一經濟模式就不算真正能看懂微商。
微商的常見三種模式思考
有人說,三壽你做過微商嗎,憑什么相信你講的。首先我并要求誰來認同,我只是想表達。第二,我做過微商,也是當做實踐,雖然沒賺多少(能力有限哈)。但我看到了解很多微商團隊,他們的真實現狀至少應該符合我講的這些。我也知道業內有些“大咖”講過很多神奇的案例,我沒去考證,也不會去深究,我寧愿相信那是真的。因為每個人都喜歡故事,而有些人善于編寫與表演,當然有時候我也喜歡,只是事后無論如何我更喜歡冷靜下來旁觀,看這一切。
微商我更多會把它理解為一種商業行為,而不是微營銷,單純賣貨等,正如淘寶并不是電子商務。但是微商里面的模式玩法,我覺得有三種,應該也是主流,每一種各有成功案例,但都不是全部。
第一,微商層級代理模式。
其實這些所謂的總代丶一級丶二級代理,常見的就是看誰一次拿貨或累計拿貨多,實質看錢區分。這種模式有它存在的合理性,但是企業要慎用,個人也要慎加入。代理中能持續賺錢的大部分是有資源的,沒有資源你只能囤貨爛在手里。所以這個時候你想成為代理,就要評估自己實力,能不能發展更多下級代理并幫助他們出貨,不管你是線上有影響力,還是線下有門店人脈資源,so what,出貨為王。如果不能,你就要找到有能力有資源的人幫助你出貨,否則你作為代理玩不轉。這種模式層級越多,利潤越薄,代理就是跑銷量拿返點。
作為品牌方我建議可找一部分有能力的代理,層級可以控制在3級內,這樣保證層級利潤,同時有所篩選。不要總想著交錢就讓他成為代理,必須對他們負責,不要以圈錢為目把代理層級設置的很長,當然這是初心問題,靠企業自己。這個模式,我們去年有個學員做的比較好,不到四個月時間就做到月出貨量近千萬,期間我也了解過當中代理情況,也存在一些問題,發展也遇到瓶頸。我覺得長線代理模式占比應該越少越好。
第二,微商零售模式。
這種模式我更愿意把它理解為先微營銷后微商,先建立池塘把粉絲或者老用戶聚集起來,經營他們,黏住他們,提高他們的忠誠度,購買頻率和客單價,這樣同時可以建立自己的微品牌。然后再從這些客戶里面找到一些愿意成為分銷商的人,把用戶變成合作伙伴(經銷代理)比純粹招募分銷商的企業要來的快,當然這種模式我之所以把它稱為微商,是因為當你擁有一定粉絲之后,店鋪在哪已經不重要,只要人在你賣什么都可以。并且你擁有用戶數據,而傳統微商代理模式很多品牌方是沒有用戶數據的,代理流失就帶走客戶。
當然這種模式對于企業或者運營人要求比較高,但倘若你掌握了一套吸引粉絲,經營粉絲,轉化粉絲的成功方法,就可以去教微商代理來復制操作。當前來看很多微商之所以賣不出去貨,就是不懂如何營銷。微商營銷培訓是當前諸多微商品牌急需的環節,也是非常重要長期存在的環節。我身邊也有成功的案例,也是我覺得其它企業可以復制借鑒的案例,一家淘寶店不到一年聚集2萬左右粉絲,零售賣了100多萬,又塑造了一個非常鮮明的人格化形象,目前每天都會有上百筆訂單。此時它就是掌握了用戶,而店鋪在哪里不重要。
第三,社會化分享模式。
這種模式需要系統支持,去年還不多見,今年已經非常多了,我也覺得這是今年的一個趨勢。實際上這種模式就是激勵人人參與獲利。我之前講過,如果每個人都抱著極強的銷售賣貨目的,那社交圈就會充滿著銅臭味,但每個人都是愿意分享和發現美好的東西。所以有沒有方式讓你發現并分享好吃好用好玩的東西,你還可以額外獲得利益呢?答案是,有的。以前每個企業都希望自己用戶成為傳播者分享者。如果消費者真的喜歡企業產品服務,當他們分享之后還能獲得價值(返現丶優惠券丶會員升級),那么他偶爾為之是沒有問題的。
一般而言,企業90%的消費者更愿意成為分享者,而不是代理商賺錢。如果真的可以發動他們,就會在社交網絡中形成巨大的傳播效應,收益顯而易見。這樣的商業場景其實在國外非常多見了,平常我們分享滴滴紅包丶Uber信息等行為就是如此。所以借助社會化分享系統,企業建立這樣人人參與,人人獲益的機制,是可以實現品牌最大化傳播,而不是力爭把每個消費者變成經銷者。
經常很多企業問我微商怎么做,其實我想說無論你是從以上三種哪一種模式入手,都只是先后順序和階段性不同而已,最終的狀態就是三種模式并存,尤其是第二丶三種會占主導。雖然我還沒在國內看到做的足夠好的案例,但是我相信一定會有這樣的企業出現。國外已經有一些優秀的社會化商業案例出現,最近Uber \airbnb都很火,是很值得學習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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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月入3000與月入30000的微商秘訣分享